司法警察學校的主要職責為策劃及進行以司法警察局人員為對象的職業培訓、語言培訓、進修及專門培訓等活動,為司法警察局人員安排在澳門或外地的實習或學習性質的參觀,以及籌辦有專家參與的討論會、座談會、研討會和其他類似活動。
教學委員會
教學委員會由司法警察學校校長和三名教學團體成員組成,是司法警察學校校長的輔助及諮詢機關,在教學範疇協助司法警察學校校長編製年度活動計劃,提供對培訓制度的意見,促進教學成果達至專業水平,並參與審議及評核學員的成績。
教學團體
教學團體負責向司法警察局人員提供專門培訓活動及語言培訓,由培訓員、輔導員及實習指導員組成,師資主要邀請在適當的範疇具備豐富的教學技術經驗或合適的專業人士擔任。
教學輔助室
教學輔助室在學術事務上協助策劃培訓活動,制定培訓大綱,收集參考書籍及參考性質的視聽資料,以及在技術上輔助教學團體及教學活動。
文件中心
文件中心的主要職能是保存及管理司法警察學校的文件資料庫,對其編目及作選擇性發布,協助教學進行,協助對外宣傳工作,設計相關物品,以及編輯和出版刊物。
翻譯中心
翻譯中心的主要職能是保證為培訓活動的良好運作和刊物的出版進行所需的文章翻譯,為口頭發言進行同聲傳譯,以及本局所需之其他翻譯工作。
行政部
行政部的主要職能是負責學校的行政事務,以及培訓活動的後勤輔助工作。
體育活動輔助辦公室
體育活動輔助辦公室的主要職能為促進司法警察局體育活動的開展,協調本局參加的體育活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