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及電訊協調廳的主要職責是研究、協調、評估、訂定和執行司法警察局履行職責所需的資訊及電訊系統計劃,並從資訊及電訊層面研究預防和打擊犯罪的專門技術,負責設計、裝置、保養有關設備,以及就電腦法證處在高科技犯罪的調查工作上提供技術協助。
資訊處
資訊處隸屬資訊及電訊協調廳,具有以下職權:為使資訊渠道合理化及司法警察局履行職責,設計、裝置、操作及保養最適合的自動化及電腦化資訊處理系統,並確保其安全及良好運作;經常監察及評估資訊系統,以確保資訊設備及應用程式的質素,以及使其確實符合司法警察局的總體目標和各附屬單位的特定目標;確保與保安部門或同類機構保持聯繫,以及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他公共機構及實體的資訊中心合作,促進所使用的資訊處理方法的兼容性。
電訊處
電訊處隸屬資訊及電訊協調廳,主要職責為協助上級就電訊層面研究預防和打擊犯罪的專門技術,主要職責為:從電訊技術層面評估和分析以高科技實施犯罪的現況及趨勢,研究預防犯罪的策略,採用科學方法及儀器輔助刑事調查部門調查犯罪。在內部運作方面,電訊處亦參與司法警察局內部電訊設備的管理,包括負責電訊系統及電子設備的設計、裝置、操作、保養及其安全,提供技術支援;為設備的現代化進行研究和評估,並提出優化的建議,以及進行相關的採購程序。另一方面,電訊處更負責保養和操作用作調查的高科技設備,以及就電訊技術上與電信管理局、各電訊網絡供應商、保安部門或同類機構保持聯繫。
電腦法證處
電腦法證處隸屬資訊及電訊協調廳,具有技術上的獨立性,其職權主要包括:從資訊技術層面協助調查與資訊及高科技相關的犯罪;從電腦系統及電腦數據資料儲存載體進行搜集、檢驗及分析與犯罪相關的電子證據,並在法庭上進行舉證;從資訊技術層面研究預防以資訊及高科技實施犯罪的趨勢。
網絡安全處
網絡安全處隸屬資訊及電訊協調廳,有技術上的獨立性,主要職責為對預防和調查網絡犯罪提供技術支援;行使法律賦予司法警察局網絡安全方面的職權,尤其是有關網絡安全事故的預警及應急方面的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