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目錄
  • 兩內地男子涉搶劫、協助非法出入境及非法逗留法辦
  • Index Page
  • Anti-Crime Operations
  • Página Inicial
  • Combate ao Crime

兩內地男子涉搶劫、協助非法出入境及非法逗留法辦

2026年9月23日,本局接獲治安警察局轉介一宗搶劫案。兩名內地女事主報稱,當日於路氹城區一酒店客房遭一名男子持刀搶劫,合共被搶去2.1萬港元現金。

案情顯示,事主擬在澳置業,打算透過“換錢黨”兌換貨幣,經朋友介紹於9月22日加入不法匯兌人士微信群組,認識涉案內地男子,雙方相約9月23日在案發酒店餐廳會面。事主由女友人陪同赴約,涉案男子隨即將二人帶入酒店房間,要求事主先行轉帳;事主擔心有詐,要求對方先出示現金,該男子遂從衣櫃取出一把長約20厘米刀具指嚇二人,威脅若不交出現金便殺死二人。兩名事主受生命威脅,在恐慌下分別交出1.5萬港元及6,000港元,涉案男子得手後逃離,兩名事主其後報警求助。

本局第四統籌科展開調查,發現涉案男子犯案後,使用預先準備的水下推進器經水路偷渡離澳,當晚於橫琴海岸被內地邊防人員截獲。本局隨即啟動內地警務緊急通報機制,透過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澳門支局向內地警方通報案情;橫琴公安局於9月24日對涉案男子立案偵查。

本局人員對案件進行深入調查,發現涉案男子犯案前數小時與第二名涉案內地男子在本澳北區會合,其後獨自到超市購買作案刀具,再到北區一大廈提取行李,與同黨會合後一同乘坐娛樂場穿梭巴士前往路氹城區涉案酒店。二人將行李及水下推進器寄存於酒店附近便利店,由主犯進入酒店作案,第二名涉案男子在外圍把風,作案期間雙方持續透過通訊軟件聯絡。

本局翻查警務紀錄,證實兩名涉案男子曾涉及2025年12月24日另一宗搶劫案,司法當局已對二人採取禁止離境、定期報到等強制措施,准其留澳。

本局掌握充分證據後,於2026年10月12日早上在新口岸區截獲第二名涉案男子,並在其身上搜獲懷疑屬作案工具的手機。

本局根據調查所得,以搶劫罪、協助非法出入境及非法逗留罪將該名涉案男子移送檢察院偵辦。

返回頁頂
版權所有©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司法警察局
Copyright © Polícia Judiciária do Governo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