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男子涉嚴重傷人被拘

2026年9月1日上午,本局第一統籌科接獲治安警察局轉交一宗發生在高地烏街一學校內的傷人案件,隨即展開調查。經了解,涉案本澳男子於該校就讀中學二年級時,曾被擔任其班主任的事主批評而感委屈及厭惡,當其得知事主將擔任其中學六年級班主任後,因擔心會被針對,故決定施襲,企圖令對方不能再擔任其班主任或使自己被停學。9月1日早上,涉案男子先到學校附近超市購買一瓶通渠水並藏在背包內,其後在課室外徘徊,待事主進入課室後即尾隨對方,並從背包內取出通渠水向對方潑灑,導致對方面部和身體多處重傷,過程中涉案男子雙手亦告受傷。事主遇襲後立即逃走及呼救,有教師趕到現場協助處理及報警,其後兩人被送院救治。
本局根據調查所得,以嚴重傷害身體完整性(加重情節)罪將涉案男子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