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內地男子涉犯罪集團及詐騙被拘

2026年3月23日及25日,本局先後接獲兩名內地男子報案,稱早前兌換港元現金後,發現當中混有假鈔,遭人詐騙。
案情顯示,2026年3月23日,一名內地男子報稱於新口岸區一娛樂場外,以20,470元人民幣兌換2.3萬港元現金,其後發現當中混入8張面值1千港元的道具鈔票。另一名內地男子則於3月25日報案,同樣在新口岸區一娛樂場外兌換港元現金,其後在賭枱投注時,被職員發現其中6張為道具鈔。
本局經濟罪案調查處接報後立即展開調查,於上述娛樂場外截獲首名涉案內地男子,並已移送檢察院處理。
經串併分析相關案情後,本局發現除首名涉案人外,另有三名同夥已逃離本澳。直至2026年4月17日,本局發現該三名在逃涉案內地男子先後經關閘出入境口岸再度來澳,並於澳門祐漢區一大廈內會合。4月18日中午,三名涉案人一同前往新口岸區娛樂場周邊徘徊,並與第五名涉案內地男子會面商談。隨後,第五名涉案人與一名女客人兌換2萬港元,該名女客人將鈔票帶至帳房兌換籌碼時,發現當中混有10張道具鈔。
本局經濟罪案調查處人員隨即採取行動,緝捕第五名涉案人,並從其身上搜獲作案所用的1萬港元真鈔現金;另於路氹區一娛樂場內尋獲其餘三名涉案人,合共搜出3個面值1千港元現金籌碼及6部手機,並在三人租住的單位內檢獲45張同類道具鈔票。本案共起獲69張道具鈔,經本局刑事技術廳檢驗,證實全屬假鈔。
綜合調查所得,本局以犯罪集團罪及詐騙罪將四名涉案人移送檢察院偵辦。此外,三名涉案人租住的單位懷疑為非法旅館,已通報旅遊局跟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