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技術廳為一個在技術上享有獨立性的部門,其主要職責為:根據辦案單位委託,執行刑案現場的勘驗取證工作;對案件中的形象痕跡、可疑文書和各種物質、物品進行檢驗,對檢驗結果進行綜合評斷,就委託單位提出的專門性問題作出鑑定結論;並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與其他機構、實驗室或官方部門合作,為該等實體提供輔助。


 

生化科
 

主要利用實時定量PCR儀及遺傳分析儀等先進儀器設備,對兇殺、強姦、交通肇事逃逸等刑案現場遺留的血跡、精斑、唾液、毛髪及人體組織等生物性檢材進行DNA多態性分析,從而認定或排除涉案人士。此外,亦負責親子鑑定及不明死者的身源認定工作。

 

實時定量PCR儀 (7500)

基因分析儀 (AB 3130xl)

 

毒品及毒物科

 

主要負責受第17/2009號法律管制之毒品及藥物的檢驗工作,包括海洛因、大麻、可卡因、甲基苯丙胺(冰)、氯胺酮(K仔)、MDMA、MDA以及各種精神科藥物等的定性及定量分析工作。此外,也負責部份毒物的檢驗。

 

固相萃取儀 (ASPEC XL4)

氣相色譜質譜聯用儀 (7890A/5975C)

液相色譜串聯質譜儀 (3200 Q Trap)

 

理化科

 

主要負責爆炸案及縱火案現埸殘留物的檢驗;交通事故及肇事逃逸案中車輛油漆的檢驗以及其他案件中的纖維及其他微量物證分析檢驗。

 

掃瞄電子顯微鏡-能譜儀 (S-3700N)
傅立葉紅外光譜儀 (NICOLET iN10)
 
槍彈痕跡科
 

主要職責包括槍枝性能檢驗,槍案現場彈頭、彈殼的檢驗,射擊痕跡檢驗和射擊殘留物的檢驗;確定涉案具體槍枝,判斷射擊距離、方向和順序及認定案件性質。

 

比對顯微鏡 (Lecia-FS C)
槍彈測速儀
 
 
文檢科
 

負責提供筆跡檢驗、印刷文件檢驗(如紙幣、信用卡、籌碼、身份證明文件、旅行證件及文件上的印章印文等)、損壞與變造文件檢驗以及刑事圖像處理及相貌鑑定等。

 

立體顯微鏡( M205C )
文檢儀 (DOCUCENTER EXPERT)
   
現場勘查科
  負責現場勘驗及分析工作;使用各種科學技術手段,發現、顯現、固定和提取痕跡物證,為偵查破案提供線索和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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